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舟山市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
建设规模:建设1条3.6万t/a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生产线及1条16.8万t/a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线。新建飞灰储存系统、飞灰制浆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处理系统、蒸发分盐系统、低温热解系统、炉渣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电气、自控、暖通、供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辅助配套系统。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区等,包括环南街道五联村、盘峙村、大猫村、西园社区、竹山社区、晓峰社区、卫海社区、海滨社区、东山社区、蓬莱社区、海山社区、利民社区,临城街道东蟹峙村、王家墩村、甬庆村、甬东村、甬金社区,城东街道小碶村、港南社区、桔南社区、桔北社区、畚金社区、港北社区,盐仓街道兴舟村、塔山社区、昌洲村、新螺头村,双桥街道石礁村等行政村,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项目所在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舟山环岛四类区,水质目标为第四类海水水质;项目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为Ⅳ类;项目拟建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居民区、农用地等;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且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飞灰资源化生产线产生废气(包括原灰装卸废气、破碎废气、烘干废气、低温热解废气、热解灰装卸废气等)、炉渣资源化处理线产生废气(炉渣堆场扬尘、上料粉尘、初筛粉尘、破碎粉尘等)以及公用工程产生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化验室废气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不改变现有环境等级;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飞灰资源化生产线废水(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各类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飞灰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炉渣资源化处理线废水(炉渣处理工艺废水、原料炉渣沥干水、喷雾废水和炉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等)和公用工程废水(危废贮存库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各类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送南侧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对附近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厂区采取了有效的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在切实落实各项防腐防渗措施后,对附近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送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各类泵、风机等,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气:①酸洗废气、中和废气和储罐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②破碎废气由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③制浆废气、水洗废气、废水处理废气等经酸洗+水洗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④烘干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⑤低温热解废气采用布袋除尘+SCR 脱硝+脱硫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⑥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⑦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⑧原灰装卸废气、热解灰装卸废气分别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氧化钙粉仓废气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同经排气筒外排。⑨厂区氨水储罐装卸时设置平衡管,减少氨无组织排放;⑩设置密闭炉渣堆场,堆放区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并配备移动式雾炮机;⑪上料口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炉渣初筛、破碎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采用注水湿式加工。根据分析,项目产生各类废气采取环评提出各项有效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飞灰资源化生产线产生深度水洗废水经除重、中和、软化等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系统,收集冷凝水回用于水洗,其他废水、危废贮存库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回用于制浆、水洗工段;炉渣资源化处理线产生废水经收集沉淀、压滤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炉渣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依托旺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其循环水回用。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泥、沾染危险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沾染飞灰废布袋、废压滤布、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化验室废物等,分类收集、分区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一般包装材料、大块未燃尽物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分类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其中废一般包装材料、大块未燃尽物料等送至南侧旺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焚烧处理,废金属和废玻璃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南侧旺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焚烧处理。综上,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企业从生产、贮运、危废暂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做好环保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类风险区设置合理有效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拦截与收集系统;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舟山市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总投资21880万元,建设1条3.6万t/a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生产线及1条16.8万t/a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线。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均为可行技术,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各环境要素现有环境功能等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承诺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综上所述,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舟山市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0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街道)、行政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08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580-2667006
环评单位: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电话:0571-86807832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电话:0580-2663035
公示发布单位: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